该公式计算OBV能量潮指标,并绘制多条均线。
- VA:比较当日收盘价与昨日,上涨取正成交量,下跌取负成交量。
- OBV:从开盘(9:30)起累积VA,平盘不计。
- OBV开盘前:显示当日开盘时的OBV值(固定不变)。
- 五日均、十日均、日20均:分别对应约5日、10日、20日的EMA均线,以柱状线显示(固定值)。
- OBV3:3日简单移动平均。
- OBV24:24日指数移动平均,黄色线。
VA:=IF(CLOSE>REF(CLOSE,1),VOL,-VOL);
OBV:=SUM(IF(CLOSE=REF(CLOSE,1),0,VA),TIMETOSEC(93000));
OBV开盘前:CONST(REF(OBV,FROMOPEN));
五日均:CONST(EMA(OBV,1200)),STICK;
十日均:CONST(EMA(OBV,2400)),STICK;
日20均:CONST(EMA(OBV,4800)),STICK;
OBV3:MA(OBV,3);
OBV24:EMA(OBV,24),COLORYELLOW;